一、整体要求
一、二类谈话室应当设置在建筑物的地面一层,房间面积约20-36平方米。房间顶面白色乳胶漆,墙面皮革软包高度不低于2米,地面塑胶地板,具备防滑设计。使用的皮革、软包材料、板材等必须达到不燃和难燃防火要求,配电线路采用阳燃耐火电线电缆,建筑内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当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房门坚固,开启方向为内开,房门背面为软包,房门内无明装把手,安装暗拉手,开启方式为单门禁系统,由外面刷卡开启,房间猫眼反向安装。应当具备物理和电子两种以上方式打开门锁,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打开所有房门的设施。
2.房间窗户下沿高度不低于2.2米,窗户设计为左右推拉式,开启宽度不超过15厘米;在窗内加装民用级防弹玻璃(6+1.14PVB+6+1. 14PVB+6mm),单面磨砂,左右可以预留15厘米空隙,便于通风换气。窗户外侧安装安全防护栅栏。
3.房同内除设备所需要电电源以外不留插座电源,电源高度三2米,安装触电保护装置,房间内无明线,照明控制开关和空调道控开关设置在房间外,顶面安关三基色方元路或顶灯,房间内安装应急照明设备。
4.卫生问《仅限二类设话室)设半高墙,南度12元-1.5米,无门,哑口宽度0.8*-1米。 卫生问墙面采用防水皮革钦包,填充材料可以用橡塑保温棉, 基层需要防水。顶部白色防水乳胶漆,淋浴水管入墙,淋浴头采用吸顶式设计,淋浴控制手柄设置在房问外。洗面盆及龙头采用弧形设计并软包处理,水龙头为恒温感应式,感应水龙头及下水需要隐藏;镜子为不锈钢材质,须嵌入安装;便池采用蹲式或者座式,水箱和座式便池应当固定并软包。
5.房间内应当安装监控录像设备。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按照中央纪委《留置场所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》有关要求执行,确保同步录音录像音视频格式兼容、播放正常、声音清楚、图像完整清晰,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标准和要求相一致。